苏文物审〔2017〕147号
连云港市文物局:
你局《关于连云港市博物馆申请馆藏文物修复、复制、拓印资质的请示》(连文物﹝2017﹞37号)收悉。经组织专家审核论证并研究,同意连云港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单位的申请,其业务范围为:书法绘画,碑帖拓本,并予以颁发资质证书。
请你局督促指导该资质单位注重提升文物保护修复基础设施建设,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积极开展文物修复工作。
江苏省文物局
2017年12月4日